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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4-28

    3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保持省快递业发展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实施意见》从业务规模、网络体系、创新能力、协同发展四个方面细化目标要求。业务规模到2020年,全省快递业务量达到100亿件,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形成覆盖全省、联通全国、走向国际的快递服务网络全面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信息化、自动化和管理现代化,广泛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快递企业核心竞争力;快递业加快融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进一步提升快递业在服务生产和便民惠民方面的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了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实施品牌战略国际化战略,加快形成具有若干国内外竞争力的快递企业集团。二是完善快递服务设施。推动快递企业在乡镇设立网点,完善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加大快递企业末端网点标准化建设力度,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 三是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逐步形成稳定便捷、高效经济的快件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渠道。四是推动产业协调发展。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五是落实安全监管措施,提高监管合力。

    《实施意见》明确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协调推进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快递业发展,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省级层面建立省促进快递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快递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省本级财政预算内投资通过投资补贴和贴息等方式,支持公益类、基础类快递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和项目纳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各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支持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支持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在规划园区内设置大型快递分拨中心对跨省设立营业机构的本省快递企业总部、新引进的省外快递企业总部在3年内按规定减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快递企业用电、用气等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等等。三是方便快递车辆通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制定出台便利快递服务车辆通行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优先给予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停车便利。对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四是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快递企业人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可按规定给予补贴。五是规范快递行业秩序,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浙江局表示,将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要把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逐项逐条进行细化,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按照时间节点,有效予以推进,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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